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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帐三千万就是不还

住着花园别墅 开着豪华轿车
1998-11-13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 林靖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12日讯记者林靖报道:今天上午赖帐近3000万元的北京鸿高玉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执行中竟发现,赖账者的办公大楼里装修华丽,设备奢华,停车场上放置着卡迪拉克大奔等17辆豪华轿车。警方在突然停电的情况下,花费近1小时找到隐蔽在其中的劳斯莱斯、红色法拉利跑车等名车并予以查封扣押,估计总价值在几百万元。此外对该公司公章、支票、现金予以查封。在此之前,法院于昨日查封该公司的两处御苑花园别墅。

1995年12月26日,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大兴县分行与北京天君经济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鸿高玉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订立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由大兴支行贷给天君公司1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从1995年12月27日至1996年12月21日。此外,双方还就结息方式、违约责任等,在合同中作了约定。鸿高公司为天君公司提供了承担连带责任的还款保证。合同签定后,大兴支行按约将贷款给付了天君公司。贷款期满,天君公司未还款、付息,鸿高公司也未履行保证责任。

大兴支行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君公司和鸿高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罚息。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三方当事人签定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有效;天君公司偿还贷款本金1500万元,并按约支付利息、罚息;鸿高公司对天君公司的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由于在此之前,天君公司曾向大兴支行借款1800万元,尚欠本金638万元,利息、罚息200万余元,所以法院审理判决天君公司偿还本金、利息、罚息共计900余万元。

两案判决生效后,由于天君公司未履行判决规定的还款义务,鸿高公司也未履行其保证责任,大兴支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院方表示,此次执行完全是由于该公司被法院传唤而拒不到庭,有钱就是不还,法院只有采取强制措施。

该公司总裁今天自始至终未露面。一位来自中国电子租赁公司的人士在现场声称,原本和这位总裁约好来谈欠款之事,他们尚欠我公司几千万元未还,谁知这位总裁又失约了。

据悉,自今年8月底开始集中清理未结执行会战两个月以来,第一中级法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10件,执结案款2亿多元。截至10月底未结执行案中已执行案款14亿多元,两项合计执行案款16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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